檢測認證人脈交流通訊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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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俗稱ChinaRoHS,2006年2月28日發布、2007年3月1日實施,是由原信息產業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原環保總局等七部委聯合制定頒布的中國國務院部門規章。《管理辦法》共四章二十七條,規定了電子信息產品生產需采用環保和便于再生利用的方案,電子信息產品進入市場需要標注有毒有害物質名稱與含量、環保使用期限及可否回收利用的標志,進入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的產品將被禁止和限制使用六種有毒有害物質并納入CCC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等。
《管理辦法》頒布實施以來,作為“第一步”實施的有關標識工作進展順利,企業執行狀況穩定良好。在此基礎上,2008年10月9日,工信部公布“節[2008]第6號”《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制定程序》,污染控制的“第二步”——目錄管理工作也正式啟動。在經過重點管理目錄專家咨詢委員會的有關專家反復論證之后,工業和信息化部于2009年10月9日發布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第一批)》公示,擬將移動用戶終端(手機)、電話機(包括固定電話終端、無繩電話終端)、與計算機相連的打印設備等三類產品放入重點管理目錄。
2010年5月18日,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制定的《國家統一推行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認證實施意見》發布。“國家統一推行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認證”簡稱國推污染控制認證,是指由企業自愿申請,通過認證機構證明相關電子信息產品符合相關污染控制標準和技術規范,由國家推行、統一規范管理的認證活動。其制度采用統一的產品目錄、統一的認證技術規范、認證規則和合格評定程序、統一的標志的原則。其認證結果具有權威性和客觀性,可以在產品供應鏈的上下游之間進行傳遞,并最終獲得整機產品CCC強制性認證的認可采信。
對于企業來說,采用第三方認證的方式對有害物質進行管控是一種便捷有效的手段,不僅可以提升企業的有害物質管理水平,同時也為企業生產RoHS合規產品提供了信心和保障。國推污染控制認證的推出,無疑為企業提供了一個更為完善、更加合理的認證方式的選擇。
CESI是中國RoHS法規、標準、目錄、認證實施規則的主要起草單位。 CESI是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準工作組秘書處及副組長單位。 CESI是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促進中心。 CESI于2007年頒發了全球首張ChinaRoHS認證證書,目前已頒發ChinaRoHS認證證書超過2000張。
認證范圍:
電子雷達產品、
電子通信產品、
廣播電視產品、
計算機產品、
家用電子產品、
電子測量儀器產品、
電子專用產品、
電子元器件產品、
電子應用產品、
電子材料產品等產品及其配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