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認證人脈交流通訊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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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屏ERP能效指令主要關注的是顯示器的能效問題,旨在提高顯示器的能效性能,減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具體來說,該指令主要關注的是顯示器的能耗、待機能耗、亮度、功耗等參數,要求顯示器在正常使用和待機狀態下都具有較低的能耗。能效標簽又稱能源效率標識,是附在耗能產品或其最小包裝物上,表示產品能源效率等級等性能指標的一種信息標簽,目的是為用戶和消費者的購買決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導和幫助消費者選擇高能效節能產品。歐盟能源標簽,又叫European Energy Labels,于 1994 年首次用于許多家用電器,隨后在 2004 年擴大——從 A(最高效)到 G(最不節能)。TEMU ,亞馬遜等平臺要求上傳的歐盟能效標簽EU energy label。
歐盟為了消費者能夠查詢購買產品的能效等級,建立了歐洲能源標簽產品數據庫EPREL (European Product Database for Energy Labelling)。對產品供應商來說,這意味著產品在進入歐盟之前,又有了新的要求—需要在EPREL系統中注冊產品的能效信息。
一、在注冊之前,供應商需要創建一個EU LOGIN帳戶。
二、登錄 EPREL 主頁,選擇產品類型,注冊新型號
三、在數據庫中輸入的產品信息與能源標簽,技術文檔和合規信息有關。
能效標簽的注冊首先需要將產品寄送給CNAS實驗室(15218721346)進行檢測,并出具ERP測試報告后才能去注冊,并且需要歐盟授權代表,也就是歐代,EPREL注冊不能是個人去注冊,一定得是公司組織,而且在歐洲境內。
2019年12月5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了法規(EU) 2019/2021,及其能效標貼法規 (EU) 2019/2013。以替代之前的ErP法規 (EC) 642/2009及之前的能效標簽指令(EU)1062/2010。關于歐盟能源相關產品(ERP)指令中有關電子顯示器的生態設計要求,新法規于6月1號生效, 將于2021年3月1號實施。同時修訂了家用電器和辦公設備在待機、關機模式下的電能消耗要求法規(EC) No 1275/2008。新法規從能源利用率、環保、材料利用率等角度對投放歐盟市場和投入使用的電子顯示器(包括電視、監視器、數碼看板顯示器)建立了相關的生態設計要求。
1、Erp法規 (EU) 2019/2021于2019年12月25日正式生效, 于2021年03月01日強制實施且原ErP法規(EC) 642/2009廢止。
2、能效標簽法規 (EU) 2019/2013于2019年12月25日正式生效, 于2021年03月01日強制實施且原能效標簽法規 (EU) 1062/2010廢止。
3、在2021年3月1日,新能效條例(EU) 2019/2021取代電視機能效(EC) No 642/2009,新能效標簽條例(EU) 2019/2013也同時取代電視機能效標簽條例(EU) No 1062/2010。
4、(EU) 2019/2021適用于電子顯示器,包括電視機、電腦顯示器、數字廣告牌。
ERP能效注冊所需資料
1、申請表;
2、能效檢測報告;
3、歐代信息;
4、英文產品說明書
辦理周期一般7個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