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認證人脈交流通訊錄
1.睡前貼肚臍或涌泉穴后,早上再取出,貼滿8小時即可,不可24小時一直使用。
剩余的密封儲藏,剛開始連續使用3天,貼3天就休息1天,持續1個月的時間。肚臍貼使用后如有明顯的改善,可以再持續1個月。
2.摘下來第二天以后,肚臍部位可以擦一點潤膚油,如茶油,椰子油等保護皮膚。
3.前三天在連續貼的時候,看皮膚的反應,如果出現了紅 腫、癢、起痘等癥狀建議停止使用。
注意事項:
1.孕婦不適合使用肚臍貼;
2.不可24小時一直貼在身上;
3.2歲以下兒童禁用,6歲以下兒童用量減半,小兒積食發熱不適合;
4.女子月經量大不適合使用,量小痛經可以使用;
5.陰虛體質(兩顴潮紅\潮熱盜汗\舌干紅\少苔等)不適合。


